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永州市中心血站定制采血车采购项目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定制采血车一台(含储血冰箱、试剂冰箱、采血椅、工作台、采血称、热合机、消毒机等车载设施设备)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本包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供应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付款约定:4:5%,1:20%,2:30%,3:45%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基本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基本资格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基本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小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监狱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大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残疾人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50分 本包最高分5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商务分 14分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10分。 投标人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内容,①供货计划措施、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设备维护措施、④对紧急情况有切实的服务保障措施、⑤质保期后产品的维护保养和备品备件提供、⑥保修服务承诺、⑦服务及培训等。 以上七个基本项计分点缺任意一点(没有单独列章节进行说明的)计0分,方案包含以上基本项的计3分,并继续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7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计4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实用性一般的计1分,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计0分。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4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各类管理体系健全、先进、认可度高,通过IATF 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分 36分 其他需求(质量)最高分3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带▲符号为重点项,不满足每项扣3分,其余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负偏离大于等于10项为无效投标)。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3分。 评委对投标车辆安全可靠性、先进性等设计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 、较合理,实用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欠缺或欠合理或实用性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需求(进度要求)最高分3分。 为保证产品焊接质量可靠牢固,符合国家相关焊接标准;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焊接工艺设备先进、焊接人员专业能力强,焊接能力水平达到国际焊接质量体系标准ISO3834的要求,并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的得3分;焊接能力达到企业自主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商焊接工艺说明及焊接标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整包偏离淘汰
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 采购品目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是否只接受环境标志/节能产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审批编号 货物样图
1

(核心产品)

车辆部分
A02030621-医疗车 565,000 1 565,000

1.1 整车要求: 知名品牌,由投标商注明;

(重要) 舱体改装要求: 2、电器舱、行李舱完全密封,保证在涉水深度≤450mm的情况下要求舱体密封良好,避免舱体进水问题。;

(重要) 舱体改装要求: 1、行李舱、电器舱、空调外机舱、按模块隔开,形成独立的舱体单元,各舱体单元不存在交叉使用情况;电器舱与行李舱隔开,避免行李舱内物品碰伤、碰坏电器设备。;

(重要) 整车改装线束要求: 2、高温压力测试,测试条件为100°、4h、1KV、1min情况下,按照GB/T 25085-2010标准进行测试,要求满足标准;;

(重要) 整车改装线束要求: 1.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提供厂家线束品牌;;

(重要) 灯光设施: (4)光色:6000-6500K纯白,LED光通量:850lm,出光角度:160度,泛光型;LED射灯灯具经过电磁兼容测试,驱动电源不能干扰车内收放机频段。(提供电磁兼容测试报告);

(重要) 灯光设施: 2、两侧长条灯一套,采血台上方各一盏LED射灯,射灯技术要求如下:(1)功率≥8.5W;(2)工作环境温度:-40~55℃;(3)灯圈颜色:镀铬,外透镜:雾化透镜;;

灯光设施: 1、紫外线消毒灯(30W 配定时器,定时器设置在电器舱内,方便在车下设定紫外线消毒灯定时)3 盏;;

服务设施: 储物柜(木质)若干,(衣帽钩3个,垃圾桶3个,后高台休息床垫 1个, 围帘1套;;

(重要) 内饰: 二、地板革: 2.1、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竹胶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 2.2地板革采用耐磨性、阻燃石英砂地板革,甲醛含量不超过0.01g/kg,提供耐磨、阻燃及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内饰: 3.圆凳、围帘、窗帘为米黄色; 4.座椅、坐垫为暖咖棕拼色; 5.风道米黄色装饰条;

内饰: (3)窗立柱及窗框:带造型窗立柱及窗框,材质为环保ABS; (4)风道:医疗车专用开模风道,整体采用PVC环保材质、一体化成型扁平圆弧型风道; 2.动车窗帘; ;

内饰: 一、内饰改装风格: 1.内饰材料 (1)前后顶:采用商务前后顶,环保PU覆革材质; (2)顶、裙板:材质为环保PP蜂窝板,顶部两侧长条照明灯; ;

1.34 前遮阳: 左和右;

(重要) 1.33 车身条幅挂钩: 内嵌式车身两侧条幅挂钩,不突出车身蒙皮,整洁美观,与车身整体喷漆处理。左右各4个,必须与公告外观照片一致,确保能正常上牌.;

1.32 侧舱门: 全铝上移门;

1.31 车载无线网络: 4G无线网络;

1.30 行车记录仪: 监控、记录仪一体机(容量500GB):北斗/GPS双模行车记录仪功能(含SIM卡)+5路视频录像监控功能(照车门,路况,司机,车内),驻车可用,可后台实时监控;

1.29 通风换气联动: 顶风窗有通风换气联动功能;

1.28 顶风窗配置: 1个带换气扇顶风窗;

1.27 电子钟: 有电子钟;

1.25 导游椅: 有导游椅;

1.24 司机乘客椅: 三点式机械减震司机椅(有司机安全带未系报警功能);

1.23 轮胎: 9R22.5,有备胎;

1.22 倒车监视系统: 单探头彩色倒车监视器;

1.21 灭火弹: 2个4kg干粉灭火器,装2个灯笼型自动灭火弹+1个筒状自动灭火弹;

1.20 安全锤: 3把防盗警报安全锤;

1.19 燃料箱: ≥200L塑料油箱,车身两侧开手动加油口,方便加油。;

(重要) 1.18 行车空调系统: 制冷量≥24000kcal/h;车载暖风系统;

1.17 ABS: ABS(带缓速器);

1.16 外后视镜: 电动兔耳式后视镜;

1.15 排量: ≥6L;

1.14 排放标准: 国六排放;

1.13 额定功率: ≥199KW ;

1.12 发动机型式: 六缸水冷直喷增压中冷;

1.9 额定载客: 7人;

1.8 前轮距/后轮距: ≥2100mm/1800mm;

1.7 前悬/后悬(mm): ≥1950/2730;

1.6 轴距: ≤4300 mm;

(重要) 1.5 车厢内高: ≥2050mm(采血车生产厂家出具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1.4 总高: ≥3650mm;

1.11 变速箱: 6档变速箱;

(重要) 1.10 整车最大总质量: ≤12000kg;

(重要) 生产要求: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要求一体化生产改装;车辆为一体化生产改装,即底盘生产与整车改装为同一厂家(车辆生产厂家出具承诺函扫描件),或提供底盘生产厂家和整车改装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重要) 整车防腐性能要求: 2、车身内外全维度电泳,无防腐死角,整车电泳漆膜涂布率达到100%,防腐无死角,车身内外防腐性能一致。 (提供电泳防腐性能技术证明资料)。;

(重要) 整车防腐性能要求: 1、采用全自动整车阴极电泳工艺(包括底盘和车身),能够满足1000小时盐雾性能,保证8-10年不生锈。 ;

1.3 总宽: ≥2500mm;

(重要) 1.2 总长: ≥8990mm;

2 储血冰箱 A02030621-医疗车 45,000 1 45,000

3.1 储血冰箱: 储血冰箱1台 技术要求如下: 1.微电脑控制,数字温度显示,调整增量为0.1℃ ; 2.风冷系统,箱内温度波动范围±1℃,可通过调整设定温度使箱内温度控制在2~8℃调节; 3.有效容积:≥330L ;;

(重要) 3.1 储血冰箱: 10.外门上下2段式设计(带热反射膜双层玻璃平移门4扇,配锁2个),有效防止外界紫外线和热量进入箱内,提高保温性能。;

3.1 储血冰箱: 16.冷凝水汇集后自动蒸发,免除人工处理冷凝水的烦恼; 17.安全装置:至少有声光两种安全装置; 18.标准配置:LED灯1个、网架5层5个、钥匙2套。;

(重要) 3.1 储血冰箱: 15循环除霜系统,即使在除霜时仍然保证柜内温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

3.1 储血冰箱: 14上下门都带有门锁,防止门被随意打开。脚轮设计便于机器移动,前底角设计固定方便。低功率,省电节能,低噪音,提供客户安静的环境;;

3.1 储血冰箱: 11.电源(V/H):单相220V/50Hz 150~250V宽电压设计,适合电压不稳定的地区使用; 12.检测孔1个; 13.制冷剂:R134a(环保型);;

(重要) 3.1 储血冰箱: 9.内部材料:不锈钢板; ;

3.1 储血冰箱: 7.额定输入功率:235W; 8.外部材料:喷涂钢板;;

3.1 储血冰箱: 4.外箱尺寸(W×D×H):≥750×450×1750mm; 5.内箱尺寸(W×D×H):≥700×300×1400mm; 6.净重:102±2kg;;

3 消毒机 A02030621-医疗车 6,500 1 6,500

消毒机: 消毒机1台 技术要求如下: 1、符合国家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产品获得消毒号备案证(提供凭证),设备可动态持续杀菌,人机共存,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 主要消毒模块无耗材、无损耗;;

消毒机: 10、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空气中臭氧残留量<0.003mg/立方米(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提供行业应用案例。;

消毒机: 8、设备实时显示温度、湿度以及风量;设备风速≥5档,可调; 9、设备带有信息传输功能,医务人员能通过在线物联网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实时精准远程查看并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

消毒机: 7、额定功率:≤26W,额定电压:220v/50hz 20、设备实时监测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显示PM2.5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数值。;

消毒机: 4、能满足使用60—100立方米的空间; 5、产品的尺寸:≥300*150*500mm; 6、整机重量:≤5公斤;;

消毒机: 2、对白色葡萄球菌的除菌率≧99.99%(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对60立方米、100立方米空间进行测试,空气自然菌的消亡率≧9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4 风幕机 A02030621-医疗车 2,000 1 2,000

风幕机: 风幕机1台,技术要求如下: 类型:贯流式风幕机 材质:金属 频率: 50±2(hz); 风轮直径: 120±2(mm)电压:220(V),功率:≥140(w),;

5 试剂冰箱 A02030621-医疗车 7,500 1 7,500

试剂冰箱: 1.外部尺寸:≥450*420*700 ; 2..额定功率:72(W); 3.净重:33(kg)±2kg; 4.电源:220/50(V/HZ) ;

试剂冰箱: 5.报警系统:具备高低温报警、温控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开关门异常报警。;

6 热合机 A02030621-医疗车 25,000 1 25,000

热合机: 1.热合原理:晶体管高频发生器; 2.工作频率:40.±2MHZ; 3.热合时间:0.5-2(s); 4.热合范围:2-8(毫米); 5.启动热合方式:压杆/光感触发; 6.整机功率:≤250(w);;

(重要) 热合机: 8.光电传感器无接触阻尼,支持单手、双手热合操作。;

(重要) 热合机: 7.自动防溅功能(每次热合时,防溅板能自动伸出,在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同时,便于操作,提高热合效率); ;

7 采血称 A02030621-医疗车 10,000 2 10,000

采血称: 2.分度值:2ml 或2g;;

采血称: 10. 准确度等级:准确度3级; 11.计量单位可在克或毫升之间转换;;

采血称: 4.液体比重:1.05g/ml; 5.摇摆角度:13°±2°; 6.摇摆频率:30±2次/分; 7.电源:AC220V 50Hz ; 8.输入功率:≤40W; 9.工作环境:0℃~40℃室内;;

采血称: 1.采液量:50~2000ml; ;

(重要) 采血称: 3.报警:当采液量达到预定值时,有声光双重报警提示。;

8 采血椅 A02030621-医疗车 40,000 4 40,000

采血椅: 1.可电动调节扶手及座椅; 2.带电动腿托;;

(重要) 采血椅: 3.采用有机硅面料:耐84消毒水(1:100浓度浸泡48h)、耐酒精(75%和95%医用酒精浸泡48h)、耐双氧水(3%医用双氧水浸泡48h),色差等级可达到5级(提供国家认可权威机构第三方测试报告);

9 工作设施 A02030621-医疗车 24,000 1 24,000

工作设施: 采血台(木质,全实芯理化板台面)2个,热合台(木质,全实芯理化板台面)1个,可升降护士圆凳5个,休息沙发(木质底柜)2个,木质离心台1个,木质登记台1个;

10 市电空调设施 A02030621-医疗车 45,000 1 45,000

(重要) 市电空调设施: 风管式中央空调1套,技术参数如下: 1.空调形式:风管式空调,两台一拖一; 2.制冷类型:冷暖; 3定频/定频:变频; 4 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能效等级; ;

(重要) 市电空调设施: 5.制冷量(W):≥5100制冷功率(W):≤1900; 6.制热量(W):≥6050; 7.制热功率(W):≤2150; 8.外机噪音(dB(A):≤54; ;

(重要) 市电空调设施: 9.电压/频率(V/HZ):220/50; 10.制冷剂新冷媒:R32; 11.出风方式:行车、驻车共用一套风道和出风口,出风均匀,出风口风量大小及朝向可自由调节,避免空调吹人的缺点;;

11 市电配电设施 A02030621-医疗车 30,000 1 30,000

市电配电设施: 3kW充逆变一体机,50m电缆盘≥4平方毫米软铜芯线一套, 配电箱(含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开关电源(220转24V),插座等;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质量 技术指标响应性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2 进度要求 焊接工艺

为保证产品焊接质量可靠牢固,符合国家相关焊接标准;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焊接工艺设备先进、焊接人员专业能力强,焊接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并能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


3 技术方案 产品设计及性能

对投标车辆安全可靠性、先进性等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4 ★ 合同内容 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含税)                      

大写(人民币、含税)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合同履行地点    甲方住所地                         

3)合同履行方式:   送货上门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6)质保期:质保期≥2年。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t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行:                   

     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3.6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未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约定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约定逾期利息利率的,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拨付款项,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款项,每延迟一天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 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企业实力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内容,①供货计划措施、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设备维护措施、④对紧急情况有切实的服务保障措施、⑤质保期后产品的维护保养和备品备件提供、⑥保修服务承诺、⑦服务及培训等。


6 企业实力 质量保证

投标人或制造商各类管理体系健全、先进、认可度高,通过IATF 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