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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HRZB-2024-03 永州市看守所劳务服务采购(辅警、食堂员工、其他工勤人员)项目 ★ 1 永州市看守所劳务服务采购(辅警、食堂员工、其他工勤人员)项目 采购需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劳务派遣单位按用工单位要求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在辅警、食堂员工、工勤等岗位上工作,具体岗位分配由用工单位确定。 二、采购项目名称 永州市看守所采购劳务服务(辅警、食堂员工、工勤等人员)项目。 三、人员数量:50人。 四、★预算总金额:两年总费用400万元,其中394.6万元为人员工资社保等代发费用,是不可竞争费用,需保持一致。服务费按照45元/月/人计算,供应商自行报价。 五、每月劳务报酬支付费用计算方法 每月总费用=基本工资+绩效+(层级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不同岗位工资结构有所区别)。 本项目约定劳务报酬为税前收入。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取得工资收入后,应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纳税,税款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务人员负担,劳务派遣单位代缴。 六、费用结算 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并经用工单位书面确定的劳动者名单按月支付。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每月15号前,应书面提供上月派遣员工名单供用工单位查验确认并盖章确定,每月20日前用工单位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名单将派遣员工上月的工资、社保、服务费等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若遇法定假期则相应提前),劳务派遣单位收到款项后每月30日前发放派遣员工月工资。
第二节 采购需求 一、采购范围:辅警劳务派遣30人、食堂工勤人员劳务派遣13人、保安保洁劳务派遣4人、水电工1人、财务辅助人员1人,勤杂劳务派遣1人。 二、人员年龄:辅警劳务派遣的30人,年龄为18至50岁;食堂工勤人员、保安保洁、水电工、财务辅助人员、勤杂工等20人,年龄为18至55 岁。 三、服务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区域:永州市看守所 ★五、工作要求 (一)辅警工作要求 1、招录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且持有《保安员证》。 2、严格遵守《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履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4、工作期间按要求着装,佩证上岗。 5、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着制服或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时,不得做有损于公安机关形象的事。 6、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必须在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食堂工勤人员工作要求 1、工作期间按要求着装,佩证上岗。 2、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书、厨师应持有厨师登记证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 (三)保安保洁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保安保洁工作纪律,了解责任区域内的有关情况,熟悉岗位任务要求。 2、保安人员正确使用并维护好岗位的勤务设施和器材;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脱离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卫生清理工作须达到“平安创建”卫生标准。 (四)水电工工作要求 1、应持有电工证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2、不定期对水电等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安全。 (五)财务辅助人员工作要求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职称,有一定会计工作从业经验。 2、遵守财务工作纪律要求,做好在押人员代管金账户账务处理,协助财务处理日常工作。 (六)勤杂工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2、严格按要求发放代购物资,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六、其他要求 1、禁止酒后上岗或工作中饮酒,工作中要保证头脑清醒,处置突发事件要迅速准确。 2、工作期间保持着装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做到工作规范、有序;不准敞胸露怀、衣帽不整。 3、严格遵守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第三节 其他说明 一、工资待遇 1、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提供的薪酬待遇(含自离派遣员工的工资,“自离派遣员工”系指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及时足额支付给派遣员工。 2、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薪酬不低于派遣员工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同工同酬的原则,计发派遣员工薪酬。 二、社会保险 1、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社会保险手续(含增、减员)的办理和费用的缴付。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承付部分由用工单位支付,其中①养老保险:用工单位承担最低基数的16%,②医疗保险:用工单位承担最低基数的8%,③工伤保险:用工单位承担最低基数的0.72%,④失业保险:用工单位承担最低基数的0.7%,⑤生育保险:用工单位承担最低基数的0.7%,住房公积金基数为2000*5%。派遣员工个人承付部分由派遣员工本人承担(由劳务派遣单位从工资中代扣)。 2、合同期内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改变时,则工资、补贴作相应调整。合同期内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缴存基数和比例发生调整,则社会保险费作相应调整。 三、人员离职招聘协助 若临时有派遣员工离职,劳务派遣公司则应在不影响用工单位的前提下及时招聘人员补充岗位,用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帮助。
第四节 服务要求 1、根据实际用工需求,需增加或删减人员时,增加或删减人员数量需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服务费、保险、税金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承担现有劳务派遣人员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保险缴纳、退休及离职手续办理等)。 3、负责处理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转移及相关事务。 4、负责建立、管理、接转派遣人员档案。 5、负责派遣人员用工认定与岗前培训。 6、负责考评派遣人员。 7、负责及时支付工资。 8、负责缴纳保险。 9、为员工出具收入、在职离职、参保等相关证明。 10、负责伤事故员工的住院治疗、工伤鉴定、工伤理赔等事项 11.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处理。 12、劳务派遣人员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领导与管理,采购单位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中标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13、如劳务派遣人员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辞退的权利,同时中标人有及时补充人员的义务。 1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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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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