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第二包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江华瑶族自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示范建设项目-购买医疗设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本包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供应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付款约定: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开标的是法人本人,需上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以上5条,除第3条外,其余第1、第2、第4、第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定资格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特定资格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在证件有效期内】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节能产品享受报价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节能产品享受技术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报价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技术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小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监狱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大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残疾人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50分 本包最高分5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商务分 20分 其他需求(售后培训)最高分10分。 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到位,有详细培训计划表。从方案的详尽程度、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对比后,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7分,一般的4分。
其他需求(售后支持)最高分10分。 1.提供厂家授权售后服务的和售后服务方案完善的计6分;一般的计4分;售后较差的计2分,未提供的计0分。 2.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且得4分;投标人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得2分;否则不计分。
技术分 16分 其他需求(进度要求)最高分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进度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供货进度及保障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切合实际、有详细的供货计划及人员安排的计8分;供货保障措施有欠缺的计5分;供货保障措施不切实际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其他需求(性能)最高分8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实用性、先进性、配置与选型的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评价,对所投产品各方面性能进行适当描述,每项计2分,最多计8分,供货产品性能不切实际的,没提供的不计分。
偏离分 14分 偏离检查项(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一般技术参数)最高分6分 本包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一般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1分,最多扣6分
偏离检查项(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最高分8分 本包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
整包偏离淘汰
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 采购品目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是否只接受环境标志/节能产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审批编号 货物样图
1 高压注射器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180,000 1 180,000

(重要) 1: “直接压力传感器” 专利技术,有效防止注射渗漏 ;

注: 以上所有投标产品及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连接及兼容;

25: 标准配置:注射器主机、远程控制盒、线缆包(电源线、数据线)文件包(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者);

(重要) 24: 具有盐水排气、盐水冲洗、盐水束推进、双流注射功能 ;

23: 电源要求符合我院使用要求,AC.220V 50Hz,≤250VA ;

22: 机头防漏液设计,防止液体进入机头内部造成损坏 ;

21: 各种声光报警 ;

20: 采用卡口旋转式安装针筒 ;

19: 注射头、移动台车式主机和近端控制盒是一体化整机全开模设计 ;

18: 具有试注射功能,利于确认液路连通;试注射速度:0.1~1.0ml/s,试注射药量:0.1~3ml ;

17: 系统能手动/自动启用KVO功能,KVO速度0.1-0.6ml/min ;

16: 具备“排气确认”保护按钮,需要先排气确认后才能进行注射,有效保护患者安全,避免空气栓塞;

15: 整个机头可以180℃旋转 ;

14: 远端7寸彩色触摸屏规格:120mm*250mm*140mm ;

(重要) 13: 可保存的预案数120个 ;

12: 每个预案注射可设置1~8阶段 ;

11: 扫描延时和注射延时:0~600s ;

10: 注射剂量:0.1~200ml ;

9: 注射速度范围:0.1~10ml/s ;

8: 压力设置范围:50~300Psi,压力单位可在Psi或MPa之间切换 ;

(重要) 7: 注射器容量是200ml规格 ;

6: 带有大扶手和大脚轮方便机器移动及固定 ;

5: 近段带有急停按钮,采用软件停止和硬件开关两种停止方式,具备紧急开关功能 ;

4: 机头带有LED旋转指示灯,吸药过程中顺时旋转,注射过程中逆时旋转 ;

(重要) 3: 近端和远端控制台采用同尺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设置和显示近远端同步显示 ;

2: 实时检测和显示压力,当实际压力超过限定和在压力异常时,及时自动停止注射并报警 ;

2 血液透析机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172,500 8 1,380,000

一: 系统功能要求;

注: 以上所有投标产品及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连接及兼容;

10: 具有CE或FDA及SFDA认证证书;

9: 漏血监测器:智能化,绿光侦测、红外线补偿双重监测 ;

8: 气泡监测器:超声传导检测,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预防气泡进入体内 ;

7: 跨膜压监测:-60~+520 mmHg,分辨率5 mmHg;

6: 动脉压监测:-300~+280 mmHg,精度±10 mmHg,分辨率5 mmHg ;

5: 静脉压监测:-60~+520 mmHg,精度±10 mmHg,分辨率5 mmHg ;

4: 超滤目标:10ml-9,999ml可调;以10ml为增量 ;

3: 透析液温度35-39℃,并可随时调整,精度±0.5℃ ;

(重要) 2: 血泵速度:0,30~500ml/min,另有窗口显示实际的有效血流量 ;

1: 进水、排水管采用不透光管子 ;

二: 主要技术参数;

15: 设备内置了压力差传感器, 可及时反馈治疗过程中体外循环动静脉压力差的变化,起到双重监测功能, 确保患者治疗的安全;

(重要) 14: 预冲和回输结束后,血泵流速自动降低至100ml/min,无需人为干预操作 ;

13: 标配后备电源,可以维持20分钟以上电力供应 ;

(重要) 12: 漏血检测功能:绿光侦测、红外线补偿双重监测系统。能区分真假性漏血,漏血检测精度,当透析液流速 700ml/min,大于 0.5ml血流时报警 ;

11: 透析液配制为容积式连续配制方式,能使用多种不同透析液配方 ;

10: 标配透析液细菌滤过装置,提供超纯透析液;

9: 透析液速率:0~300~500ml/min可调 ;

(重要) 8: 空气检测器:超声传导检测,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双重监测 ;

7: 消毒方式采用化学消毒、热消毒、化学加热消毒。消毒脱钙一体化设计 ;

6: 具备透析液浓度控制功能和监测功能 ;

5: 具备自动开、关机功能。具备开机自检功能,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

(重要) 4: 平衡腔需有周期性的压力密闭平衡测试,每12.5分钟一次,保证超滤的精准和治疗的安全 ;

(重要) 3: 采用双容量平衡腔四腔室超滤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可靠准确,脱水误差不超过±30ml/h ;

(重要) 2: A、B液吸管能联机整合消毒,无需清洗棒等其他额外消耗品 ;

1: 带有12英寸以上彩色液晶触摸屏,可清晰显示治疗数据和曲线图形,中文操作系统,带报警、警告、提示三色信号灯 ;

3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350,000 1 350,000

二: 设备应具有高端的制水性能,系统设计体现智能化操作;

注: 以上所有投标产品及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连接及兼容;

1.6: 纯水管路消毒方式:自动化学消毒;

1.5: 主机消毒方式:自动化学消毒 ;

1.4: 产水流量:≥ 900 L/H(25℃)可满足20 床透析用水要求 ;

1.3: 工艺特点:源水多级处理、智能双级反渗透、热消毒装置、无死腔循环供水系统 ;

1.2: 产水水质内毒素:≤0.02EU(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医疗器械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1.1: 产水水质菌落总数:≤1CFU(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医疗器械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一: 技术参数;

2.2: 智能废水回收平衡系统:系统自动处理,通过对浓水电导采集分析,自动调整浓水回收比例,使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节水状态。(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2.1: 自动消毒:一键启动消毒程序,自动吸入消毒液,无需人工投加。阀门自动切换,消毒环节任意时长可设置,自动冲洗,电导检测合格,消毒程序自行终止,消毒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提供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消毒程序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2.3: 系统软件:自主研发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控制软件,移动互联,可支持无线连接及手机APP远程监控及操作设备。(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证书复印件);

2.4: 智能供水动态平衡系统:系统通过监测与计算,自动调整进水流量,使设备制水与进水始终维持一个平衡状态,消除水锤效应大幅度提升设备稳定性。(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提供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控平衡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2.5: 智能产水平衡系统:通过系统对数据的检测,实时判断实时水量,适时降低膜压节省能源或增高膜压提升产水量。(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重要) 2.6: 预处理智控模块:智能调控预处理再生时间,集成于主机触摸屏上进行设置,兼容于水处理的操作系统。避免预处理冲洗、再生与主机运行相冲突;

三: 为保证高质量的透析效果,系统应具有高效的抑菌措施;

3.1: 开、关机自动冲洗:大量的水冲刷膜表面,防止膜表面形成生物膜;

3.2: 脉动运行:间隔启动运行制水,使设备内部的水间断性循环流动,防止长时间静止的水中滋生细菌、微生物;

3.3: 全系统采用无死腔设计:压力表、膜壳为无死腔结构,管路连接均采用大弧形弯头和顺流式三通。(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或外观结构图纸);

3.4: 纯水养护:停机后纯水填整个系统,防止微生物滋生。(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四: 保证透析工作的连续性,水处系统具备完善的应急方案;

4.1: 一、二级应急切换:反渗透系统的一级或二级发生故障时,或紧急检修的情况下,可切换为单独一级或单独二级制水;

4.2: 应急按钮:当操作面板故障时,按下应急按钮,可正常启动双极制水;

五: 配置参数;

5.1: 设备总体:主机最大宽度≤90cm,结构布局遵循安装、操作、检修方便为原则,并具有美观性。(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

5.2: 预处理系统:原水泵变频增压、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碳过滤器,软化器过滤器,全部采用知名品牌过滤罐,知名品牌自动多路阀;

5.3: 反渗透高压水泵:进口(丹麦)格兰富品牌,立式多级离心泵;

5.4: 反渗透膜:进口(美国)海德能ESPA系列反渗透膜组件。一级8040型号1支,二级4040型号3支;

5.5: 无盲端膜壳:膜壳设计长度小于1.1米,采用无空腔微缝设计,有效提高膜壳内水流速度。全循环无死腔设计,上进上出。卫生级不锈钢材质,采用底端固定方式,方便维护。(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和实拍装机尺寸照片,中标单位实物验收需与本次提供材料相符);

5.6: 主机连接管路:卫生级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内外惰性气体保护全自动环缝工艺焊接,快装卡箍式连接。管路无死腔设计;

5.7: 传感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导表,316L不锈钢探头,同时检测源水、一级产水、二级产水电导值,可实时监控数据,自由设置预警值,设备具备数据超标声光报警提示功能。 5.9无死腔纯水循环管路:管件材质采用品牌pvc管路,管路安装形成无死腔大循环。(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5.8: 无死腔纯水循环管路:管件材质采用品牌pvc管路,管路安装形成无死腔大循环。(须提供国家权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重要) 5.9: 纯水恒压供水装置:管路采用稳压阀,自动恒定纯水管路压力值,每台血透机配有浮漂式自动调节水流装置,保证血透机进水压力稳定;

六: 商务要求;

6.1: 售后承诺:整机设备保修1年,卖方接到用户报修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或到达用户地;

6.2: 制造商资质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

6.3: 制造商资质需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

(核心产品)

麻醉机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300,000 1 300,000

(重要) 9: 具备机械流量计,快速直观,调节范围:0-10L/min;

10: 快速充氧范围25 - 75 l/min;

11: 具有回路泄漏、顺应性、新鲜气体自动补偿功能,保证潮气量所设即所得;

12: 通气模式:VCV、手动,可选配PCV、SIMV-VC、SIMV-PC、CPAP/PSV、PRVC;

13: VCV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15~1500ml,PCV模式下潮气量控制范围:5~1500ml;

14: 呼吸频率设定范围:4~100次/min;

(重要) 15: 吸呼比设定范围:4:1~1:10;

16: 吸气压力设定范围:5~70 cmH2O;

17: 压力限制设定范围:10~100cmH2O;

(重要) 18: 吸气暂停设定范围:OFF,5%~60%;

(重要) 19: 顺应性监测范围:0~250mL/cmH2O;

20: 气阻监测范围:0~500 cmH2O/(s/L);

21: 其他监测参数:呼吸频率、峰压、平均压、平台压、呼末正压、吸入和呼出氧浓度、吸呼比、,可选配:吸入和呼末CO2浓度、吸入和呼末麻醉气体浓度、麻醉深度监测等;

(重要) 22: 呼吸力学监测:压力波形、流速波形、容量波形、CO2波形、EEG脑电波形,能够4道波形同屏显示;

1: 参数:气动电控呼吸机,适用范围:成人、小儿和婴幼儿;

(重要) 2: ≥8英寸彩色触控屏,内置一体化屏幕;

3: 全中文操作系统,瀑布式菜单,设置操作两步到位;

4: 电气一体化开关,具有开机自检、快速启动功能、待机功能;

5: 后备锂电池,使用时间≥120分钟;

6: 具有3个以上辅助网电源插座,为围术期设备提供电源支持;

7: 主机机身正面具备1个模块插槽,可与同品牌的插件式监护仪实现模块共享。监测CO2、AG、BIS、O2等监测;

8: 配置麻醉机同品牌的AGSS麻醉废气传输回收系统,且AGSS麻醉废气传输回收系统取得国内注册证;AGSS可调节吸引流量支持25L/min~50L/min,可通过选型和调节阀进行调节。(提供相关注册证材料);

23: 具有体外循环模式;

24: 标配双向流量传感器监测,流量传感器采样管内置在回路中,具有防水处理装置;

(重要) 25: 呼吸回路的进气端和出气端均位于麻醉机正前方,便于麻醉医生操作;

26: 安全上升式风箱,便于观察泄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婴幼儿,用于各类病人时无需更换风箱;

27: 集成式、一体化回路,无需工具可徒手拆卸,回路与主机无管路连接,回路容积≤2.5L;

28: 一体化回路采用PPSU材料制作,回路整体可134℃高温高压消毒;

29: 可选配有外部气体出口ACGO,辅助气路开关与辅助气路盖一体化设计,气路盖采用旋转卡扣式设计,方便开启和关闭辅助气路,能外接Bain回路、T管回路等;

30: 可选配辅助供氧功能;

31: 可选配智能化Bypass旁路功能,术中更换钠石灰,不影响麻醉机的运行,且无麻醉药泄漏,安全可靠;

32: 标配2个钠石灰罐,安装时能使用单手操作、扣式安装;

33: 具备用于排除呼气端积水的上提式排水阀,确保测量精确,排水阀采用无积水杯式设计,无需拆卸、支持术中排水,防止麻醉气体泄漏;

(重要) 34: 回路泄漏量不应超过65ml/min;

35: 标准蒸发罐挥发罐容量大于300ml,具有温度、压力、流量补偿功能;

36: 主机标配单罐位,可选配双罐位,具备互锁功能;

(重要) 37: 具有安全运输模式T模式,转运更换无需排空麻醉药;

注: 以上所有投标产品及系统必须与原有系统连接及兼容;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 售后支持 第三节 商务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一并附于货物包装内。

1.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

2.交货与安装调试:

2.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20天交货

交货地点: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2中标人须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含采购人原有设备拆卸、更换和位置调整),确保设备和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等移交采购人。

2.4 延期交货:中标人每延期1天,按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1%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的10%。如果投标人在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验收:

3.1中标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并列出清单,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并正常运营一个月后,采购单位才做最终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建验收小组,货物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货物产品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再行验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质保期要求壹年全免保修,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5.1中标人须制定并提供系统定期维护计划、故障受理服务和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和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及方案。

5.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次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整体更换。

5.4 备品、备件:制造商应在用户当地或省会中心城市设置备件库,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6.培训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拟定培训方案,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达到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7.结算方法

7.1付款人: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

7.2付款方式:付款人: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5%,剩余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7.3本项目采用费用为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进度要求 供货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进度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供货进度及保障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切合实际、有详细的供货计划及人员安排的计8分;供货保障措施有欠缺的计5分;供货保障措施不切实际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3 性能 产品性能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实用性、先进性、配置与选型的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评价,对所投产品各方面性能进行适当描述,每项计2分,最多计8分,供货产品性能不切实际的,没提供的不计分


4 售后支持 售后服务方案

1.提供厂家授权售后服务的和售后服务方案完善的计6分;一般的计4分;售后较差的计2分,未提供的计0分。

2.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且得4分;投标人在6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得2分;否则不计分。


5 售后培训 培训方案

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到位,有详细培训计划表。从方案的详尽程度、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对比后,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7分,一般的4分。


6 ★ 合同内容 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地点                             

3)方式: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行:                   

                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3.6采购人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应当自货物、服务、工程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 采购人未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约定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约定逾期利息利率的,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拨付款项,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款项,每延迟一天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称: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

址: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

本章第二节

1.2(6)项

项目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交货地点:江华瑶族自冶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9.2(1)项

质量保证期

壹年全免保修

本章第二节

9.2(3)项

响应时间

按合同约定

本章第二节

13.5款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5%,剩余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本章第二节

14.2(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签订合同时约定,或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永州仲裁委员会

本章第二节

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但内容不得背离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