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防灾减灾气象能力提升工程宁远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湖南省防灾减灾气象能力提升工程宁远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控制价:1926778.66元;
包1:20米铁塔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205337.41元(其中含不可预见费35106.91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包2:外市电引入工程,招标控制价:721441.25元(其中含不可预见费21012.85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一)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所有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售后服务的要求: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环境因素无偿提供售后服务。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施工方需对现场进行勘测。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与实际情况有偏差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四、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45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另行约定(以甲方资金到账为准)。
五、项目实施要求
1、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并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机械、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采取措施确保文明施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所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此部分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所有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响应时间:中标人收到采购人紧急通知后,要求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处理。
6、施工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6.1、中标人负责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6.2、中标人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6.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7、施工要求: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8、投标人的最后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工程量的所有费用,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或增加任何费用。
9、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验收:组织相关人员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实施验收;
1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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