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具体情况:
1、名称:宁远县第一中学体育馆配套设施及装修工程
2、采购单位:湖南省宁远县第一中学
3、采购预算:5372110.57(暂列金额:40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47970.86 元),不得对暂列金、暂估价进行调整、降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标准等)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另册)
三、工期、质量要求及价款支付
1、工期要求:在8月30日开学前完成建设安装。
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合同价款支付: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产品安装要求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具体施工方案(含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及标准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含原有设备拆卸、更换和位置调整)和施工,确保设备和整个系统正常运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2.4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3.1、安全文明施工
3.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标。
3.2、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垃圾等,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
(2)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发包人指派人员清理。
4、验收要求
4.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4 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质保期1年,清单及技术参数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超出生产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生产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生产厂家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服务。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4)质保期内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服务。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7*24小时响应系统维保需求。紧急故障要求在2小时内排除;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排除时间 不超过2天。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派驻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1人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予采购人)。
4.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评估、安装调试,在评估、安装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中标方负责。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2、供应商在磋商前可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堪,根据现场和项目建设实际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拆除和实施过程中野工造成的新增工程量,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更换费用。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递交所投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购买设备产品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采购人要求的产品质检报告原件,原件备查。如未按时提交或检验报告不合格或检验报告合格参数未达到产品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造成所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采购人具有后续追责权利。
4、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施工图由采购人提供(如有),各投标人自行索取。
6、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旦发现中标人擅自将部分工程转包出去的,将不予支付剩余价款。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应遵照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结合招标文件与本项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