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安排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常驻项目所在地,并备有常用备件及易损易耗件仓库,保证维修的及时性。
2.质量合格及验收:
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强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明。对于质量不合要求或与招投标文件不符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2.2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组织相关人员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实施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3质量保证:供应商应承诺严格按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全性高,拓展性好,环保、节能的产品,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2.4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通过,采购人接收并启用之日算起。电池:质保五年;整车:除易损易耗件、自购车之日起(以发车时间为准),保修期一年。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中标人接受退货。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提供货物终身免费维护。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安全 、人身等意外事故全部自行负责,均与采购人无关。
4.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维修到位。
质保期满后如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通知,响应时间同质保期内,零部件损坏、更换价格应提供优惠,并长期平价提供备品备件。
5.设备安装及调试:免费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6.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
6.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交付使用。
6.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3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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