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包1-包3允许多个投标人投标,各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一包中标候选人不能成为第二包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暂无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暂无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30分钟
付款约定:无
本包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供应商需按本行业判断和声明自己的企业类型(大中小微类型企业))
特殊情况下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的约定:本包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约定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自主确定最终中标/成交供应商。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开标的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以上5条,除第3条外,其余第1、第2、第4、第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定资格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 十七条,保险公司投标的,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 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小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监狱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大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残疾人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20分 本包最高分2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明确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分 70分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25分。 投标人所拥有的查勘车辆数量在61台(含61台)以上的记 25分;拥有查勘车辆数量在31-60台(含60台)记20分;拥有查勘车辆数量在21-30台(含30台)的记15分;拥有查勘车辆数量在20台以下记10分;没有不计分。 备注:1.投标人提供查勘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查勘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人(含下属机构)的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发票))加盖公章。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计分。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18分。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综合偿付能力190%(不含)以上的计18分,偿付能力170%-190%(不含)的计10分 ,偿付能力在170%以下的计5分。 注: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通过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偿付能力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需求(企业荣誉)最高分12分。 参加投标的承保机构连续获得2020、2021、2022年度“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得12分,一年的得4分,没有获评的不得分。 上传证明资料要求: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关于表扬2022年度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关于表扬2021年度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和《关于表扬2020年度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为准。
其他需求(过往业绩)最高分6分。 投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从2018年起在各县区对扶贫、贫困人口捐款捐物累计6万元以 上的计6分,6万元(含6万)以下的计3分,没有的不计分;(提供接收款物单位的证明资料)
其他需求(过往业绩)最高分6分。 投标人提供2023年本市各县区(含市经济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承保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防返贫类保险),每提供 1个县区的业绩计1分,最多计6分,不重复计分,不能提供的计0分。 备注:投标人 提供对应业绩的保单或承保合同,其中需体现防返贫类保险的有关内容,否则不计分。
其他需求(售后支持)最高分3分。 投标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在东安县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计 3分,没有不计分。 提供服务网点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不计分。
技术分 10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10分。 建立并承诺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 色理赔通道。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进行评估、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优化,理赔流程清晰,绿色理赔通道有制度保障性的,得10分,有缺 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整包偏离淘汰
服务需求

1 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 1-1 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一、项目名称: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二、采购项目预算:594000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区域

1

东安县2024年度“防贫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包3

详见采购需求

9900

594000

594000

大庙口镇、舜管局、紫溪市镇、白牙市镇、井头圩镇、花桥镇

 

三、项目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底线任务,为脱贫户中“巩固提升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病、重残 等特殊人群、因各种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 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产业失败持续效益得不到保障户量身打造“防贫综 合保险”产品,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防贫机制。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防止返贫 监测帮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制定本方案

1)、保障对象

一是脱贫户中巩固提升户、脱贫不稳定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重病、重残等特殊人群;四是因各种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五是产业失败持续效益得不到保障户。五类对象共9900。具体参保农户不事先识别。

2)、保费标准及调整机制

保费标准为60元/人/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承保机构当年赔付率低于85%(不含)以下的,其差额部分用于弥补下年度保费。赔付率超过100%以上的亏损,由区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各承担50%。

3) 保险方案

1.因病防贫保险:保障对象在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住院治疗 ,或因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而住院治疗的,对个人实际支付的且符合当地基本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当地医 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承保机构按约定负责赔偿住院医疗费用。

自付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

保险金额

2万元以下

30%

 

3万元/人

2万元(含)-4万元

40%

4万元(含)以上

50%

备注:免赔额为500元/人

2. 因学防贫保险:对投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公立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正式入学就读后,承保机构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予教育补助。

学校类型

救助金上限

备注

双一流大学

4000

被保险人提供录取通知书、个 人身份证明、学校证明等材料

全日制本科

3000

全日制专科

2000

3. 因灾防贫保险:参保对象因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等原因对其家庭房屋、屋内附属设施及财产(不包含现金及金银首饰)造成损失,对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保险承保机构按约定赔付。

自付(损失)部分

赔偿比例

保险金额

1 万元以下

30%

每户最高赔2 万元

1 万元(含)-2 万元

50%

2 万元(含)以上

70%

备注:免赔额为1000元/户

4.因意外事故防贫保险:由于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导致参保对象人身伤亡、残疾的,承保机构按照意外身故4万元/人,意外残疾4万元/人*伤残等级比例的标准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因意外导致收入锐减,有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每户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赔付。

4. 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赔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伤残等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赔付比例

 

50%

 

40%

 

30%

 

20%

 

10%

5. 因产业失败防贫保险:投保对象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植物病虫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农作物、林木等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疾病疫病等原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养殖畜禽的死亡,承保机构在农业保险理赔之后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赔付种类

赔付标准

保险金额

备注

粮食作物

250元/亩

2000元/户

按种植业受损面积或养殖业死亡数量确定最高赔付限额

经济作物

300元/亩

禽类

25元/只

畜类

150元/头

6、因其他原因防贫保险:参保对象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治疗又未住院花费较大、因年老无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等其他原因存在致贫风险的。承保机构根据镇、村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现场复核与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的差距进行赔付,最高不超过4000元每户。

四、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承保机构当年赔付率低于85%(不含)以下的,其差额部分用于弥补下年度保 费。赔付率超过100%以上的亏损,由区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各承担50%。

(二)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原则上防贫综合保险项目的保险机构,必须是在我区有相应的基层机构网格、专门工作部门及专业服务人员或有一定农险经营工作经验,能够满足防贫综合保险项目服务要求的保险机构。

(三)理赔程序。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接受报案的主体可以延伸为农村网点。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防贫综合保险与医疗保险、民房保险、农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优化理赔程序,确保被保险人便捷办理理赔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乡村振兴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参与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贫 综合保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要把推进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列入 年度工作计划,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对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投诉 率高的按协议约定取消其合作资格;对防贫综合保险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向的问题,督促相关经办保险公司进行整改,问题突出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各经办保险公司要与区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村(社区)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确保防贫综合保险工作顺利进行,以达到防返贫和防致贫的目的。

(三)统一投保方式。 由区乡村振兴局统一负责全县防贫综合保险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保险机构按承保份额制作不少5万份防贫综合保险宣传材料,配发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对承保对象、保险方案、理赔方式、理赔程序等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安置点)、合作保险分支机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地讲解防贫综合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被保险人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售后支持 服务网点

投标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在东安县设立了分支机构


2 企业荣誉 支持地方经济贡献

参加投标的承保机构连续获得202020212022年度“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3 技术方案 服务理赔方案

建立并承诺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 色理赔通道。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进行评估、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优化,理赔流程清晰,绿色理赔通道有制度保障性


4 企业实力 偿付能力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


5 企业实力 查勘车辆

投标人所拥有的查勘车辆数量


6 过往业绩 参与扶贫工作

投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从2018年起在县区扶贫、贫困人口捐款捐物


7 过往业绩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2023年本市各县区(含市经济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承保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防返贫类保险)


8 ★ 合同内容 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5.付款:签订合同时约定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保密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9.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税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行:                   

       号: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东安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永州市东安县建设北路23号

本章第二节

1.2(6)项

项目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5.1款

履行合同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9.2(1)项

服务期限

另行约定

本章第二节

9.2(3)项

响应时间

详见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章第二节

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

(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本章第二节

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