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双牌县X001线安全隐患处治工程 二、项目概况:(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项目实施要求: 1、施工要求 1.1、必须按图施工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响应甲方对工程的临时少量变动。 1.2、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1.3、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他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1.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安全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2、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2.1、本工程保修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保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请投标人根据自己情况报出最快的时间安排。 2.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期:40天。 五、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验收合格。 2、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方式: 1、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 ; 经县财政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含已支付金额,根据县财政资金安排拨付的比例为准);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 30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无息)。 2、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后的结算价格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配套费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4、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采购人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 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等费用(如有),响应单位须按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对该项进行调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5、申请付款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配套费等所有费用,且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准许及协调后续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