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第一包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水滩区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定点加油采购一包,0号柴油(国V)356000L、92号汽油(国V20000L),预算金额304.84万.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暂无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暂无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供应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付款约定:无
本包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供应商需按本行业判断和声明自己的企业类型(大中小微类型企业))
特殊情况下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的约定:本包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约定由评委组长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来确定最终中标/成交供应商。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开标的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以上5条,除第3条外,其余第1、第2、第4、第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定资格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小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监狱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大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残疾人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40分 本包最高分4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明确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分 15分 其他需求(售后承诺)最高分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综合比较评价: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服务承诺内容较具体、可靠,操作性较强的计6分;服务承诺可行,内容较详细、可行的计4分;服务承诺有欠周详、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或评价差的不计分)
其他需求(售后支持)最高分5分。 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综合比较评价: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严谨合理,内容周全详细的计 5 分;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比较严谨,内容较详细、可行的计 3 分;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有不全面有欠缺,可行性一般的计 1 分。(未提供或评价差的不计分)
技术分 45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2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供应商提供综合服务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加油站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供应商提供管理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供应商提供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人员能力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12分。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范围内拟投入的配套设施综合比较评价: (1)供应商提供的加油设备(加油机、计量设备)每柄枪计1分,最多计12分。(以2024年上半年加油机计量定期检验记录及设备图片为计分依据)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9分。 【油站经营场所面积及地点分布】的评分规则:根据投标人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大小及地点分布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进行评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600㎡以上,经营地点在永州大道-九嶷大道-陶源路-珍珠路-紫霞路-潇湘大道-西区路-传芳路-零陵南路-长丰大道 永州大道的道路北到谷源路至南到城 南大道范围之内的冷水滩城区范围内计9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400㎡以上-1600㎡,经营地点在永州大 道-九嶷大道-陶源路-珍珠路-紫霞路-潇湘大道-西区路-传芳路-零陵南路-长丰大道永州大道的道路北到谷源路至南到城南大道范围之内的冷水滩城区范围内计6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200㎡-1400㎡,经营地点在冷水滩区城区外的计3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提供相关权证或租赁合同或平面图或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经营地点提供营业执照或景照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整包偏离淘汰
服务需求

1 冷水滩区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定点加油采购

★ 1 第一包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规格型号

预算数量(单位:升)

预算单价

采购项目预算总价元人民币)

01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0号车用柴油;执行标准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356000

8.10元/升

288.36

02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92号车用汽油;执行标准GB17930-2016《车用汽油》

20000

8.24元/升

16.48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是对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每个包择优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以投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已中第一包的不再中下一个包。本项目按包顺序组织开评标,每个包合格供应商必须满足三家,不足三家的该包废标。项目合同期为1年,投标人对加油市场价的折扣进行报价。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服务要求

(1)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7*24 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

2定点加油服务商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电子记账。

3)定点加油服务商做好加油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卡、车牌号、所属部门、加油地点、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种类等)配合采购人进行电子台账对账

4优惠在加油当日价格基础上明折明扣,直接在加油卡或油费发票中体现。

5)油品质量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6)配合采购人对单位车辆加油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7)配合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积极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每季度报送加油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制定配套加油措施。

(8)服务企业需满足环卫生产车辆的出入方便,不能影响交通安全管理,优先考虑生产车辆清运线路上的服务企业,实施就近加油的原则。

质量保证及要求

1. 车辆定点用油为车用92号汽油(国V)、0号柴油(国V),如遇油品标号升级,则按升级后相应标号油品执行。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项目考核与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四、服务期和报价方式

1.项目合同期:1年。

2.报价方式

2.1★本项目采用折扣(如:80%)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且必须为固定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00%~90.00%)。供应商投报一个优惠作为整个项目采购油品需求的服务期内的统一优惠,本项目结算价格=当日挂牌价(市场零售价)×折扣,按实结算。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 80%,则结算单价为:服务期内定点加油站按当日油品规格的挂牌零售价×折扣为采购人进行结算,不得再另外收费。

本项目折扣≥97%的为无效报价。

2.2供应商的投标优惠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不能作出改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在供应务资格有效期内浮动的风险。

2.3执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

2.4报价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2结算方式:采取先货后款,一月一结;如因采购人资金紧缺,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为采购人垫付一个月的加油款项。

1.3结算价格=当日挂牌价(市场零售价)×折扣,按实结算。

1.4.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 80%,则结算单价为:服务期内定点加油站按当日油品规格的挂牌零售价×折扣为采购人进行结算,不得再另外收费。注:本项目折扣≥97%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4、招标方案如有未完善之处,要求投标人按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合理完善。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 冷水滩区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定点加油采购

★ 2 第二包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规格型号

预算数量(单位:升)

预算单价

采购项目预算总价元人民币)

01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0号车用柴油;执行标准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356000

8.10元/升

288.36

02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92号车用汽油;执行标准GB17930-2016《车用汽油》

20000

8.24元/升

16.48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是对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每个包择优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以投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已中第一包的不再中下一个包。本项目按包顺序组织开评标,每个包合格供应商必须满足三家,不足三家的该包废标。项目合同期为1年,投标人对加油市场价的折扣进行报价。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服务要求

(1)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7*24 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

2定点加油服务商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电子记账。

3)定点加油服务商做好加油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卡、车牌号、所属部门、加油地点、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种类等)配合采购人进行电子台账对账

4优惠在加油当日价格基础上明折明扣,直接在加油卡或油费发票中体现。

(5)油品质量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6)配合采购人对单位车辆加油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7)配合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积极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每季度报送加油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制定配套加油措施。

(8)服务企业需满足环卫生产车辆的出入方便,不能影响交通安全管理,优先考虑生产车辆清运线路上的服务企业,实施就近加油的原则。

质量保证及要求

1. 车辆定点用油为车用92号汽油(国V)、0号柴油(国V),如遇油品标号升级,则按升级后相应标号油品执行。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项目考核与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中标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四、服务期和报价方式

1.项目合同期:1年。

2.报价方式

2.1★本项目采用折扣(如:80%)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且必须为固定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00%~90.00%)。供应商投报一个优惠作为整个项目采购油品需求的服务期内的统一优惠,本项目结算价格=当日挂牌价(市场零售价)×折扣,按实结算。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 80%,则结算单价为:服务期内定点加油站按当日油品规格的挂牌零售价×折扣为采购人进行结算,不得再另外收费。

本项目折扣≥97%的为无效报价。

2.2供应商的投标优惠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不能作出改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在供应务资格有效期内浮动的风险。

2.3执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

2.4报价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2结算方式:采取先货后款,一月一结;如因采购人资金紧缺,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为采购人垫付一个月的加油款项。

1.3结算价格=当日挂牌价(市场零售价)×折扣,按实结算。

1.4.如投标人所报折扣为 80%,则结算单价为:服务期内定点加油站按当日油品规格的挂牌零售价×折扣为采购人进行结算,不得再另外收费。注:本项目折扣≥97%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4、招标方案如有未完善之处,要求投标人按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合理完善。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售后支持 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综合比较评价: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严谨合理,内容周全详的计 5 分;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比较严谨,内容较详细、可行的计 3 分;油品来源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有不全面有欠缺,可行性一般的计 1 分。(未提供或评价差的不计分)


2 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 供应商提供综合服务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 供应商提供加油站管理制度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供应商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供应商提应急预案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供应商提供管理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供应商提供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 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8)供应商提供人员能力方案:方案应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服务质量目标明确且方案高于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 合同内容 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2.未履行及时付款议务的违约责任

2.1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拨付款项,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款项,每延迟一天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无需提交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或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15.2 未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约定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约定逾期利息利率的,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拨付款项,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款项,每延迟一天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冷水滩区兴旺街1号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项目现场

详见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详见 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质量保证期

详见 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响应时间

详见 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详见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本章第二节

第14.2(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详见 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

第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本章第二节

第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4 技术方案 配套设施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范围内拟投入的配套设施综合比较评价:

1)供应商提供的加油设备(加油机、计量设备)每柄枪计1分,最多计12分。(以2024年上半年加油机计量定期检验记录及设备图片为计分依据

(2)供应商在


5 技术方案 油站经营场所面积

【油站经营场所面积及地点分布】的评分规则:根据投标人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大小及地点分布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进行评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600㎡以上,经营地点在永州大道-九嶷大道-陶源路-珍珠路-紫霞路-潇湘大道-西区路-传芳路-零陵南路-长丰大道 永州大道的道路北到谷源路至南到城 南大道范围之内的冷水滩城区范围内计9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400㎡以上-1600㎡,经营地点在永州大-九嶷大道-陶源路-珍珠路-紫霞路-潇湘大道-西区路-传芳路-零陵南路-长丰大道永州大道的道路北到谷源路至南到城南大道范围之内的冷水滩城区范围内计6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1200-1400㎡,经营地点在冷水滩区城区外的计3分。【加油站经营场所面积:提供相关权证或租赁合同或平面图或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经营地点提供营业执照或景照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6 售后承诺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综合比较评价: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服务承诺内容较具体、可靠,操作性较强的计6分;服务承诺可行,内容较详细、可行的计4分;服务承诺有欠周详、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或评价差的不计分)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