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第四包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根据《永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共宁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乡振组办发〔2024〕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防贫机制,探索和创新我县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重点解决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因产业损失等导致返贫致贫的问题,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的良好作用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暂无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暂无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供应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付款约定:无
本包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投标供应商需按本行业判断和声明自己的企业类型(大中小微类型企业))
特殊情况下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的约定:本包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约定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自主确定最终中标/成交供应商。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开标的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以上5条,除第3条外,其余第1、第2、第4、第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定资格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必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小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监狱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微型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不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大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评标价法时,残疾人企业享受报价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30分 本包最高分3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明确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分 50分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20分。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综合偿付能力220%(不含)以上的计20分,偿付能力220%-200%(不含)的计15分,偿付能力200%-180%(不含)的计8分,偿付能力在180%(含)以下的计6分。 注: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偿付能力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需求(过往业绩)最高分20分。 投标人从2019年起,在宁远县范围内承接过防贫或扶贫类似保险业务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20分(提供保单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其他需求(企业荣誉)最高分7分。 1、投标人从2021年起,在本县区域内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每年度计1分,最高2分(提供县驻村帮扶管理单位证明资料)。 2、投标人从2019年起在本县对口扶贫、贫困人口捐款捐物累计3万元以上的计5分,3万元以下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提供接收款物单位的证明资料)
其他需求(企业实力)最高分3分。 投标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在永州市设立分支机构计1分、县区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提供服务网点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技术分 20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20分。 建立并承诺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进行评估、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优化,理赔流程清晰,绿色理赔通道有制度保障性的,得20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整包偏离淘汰
服务需求

1 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包4)

★ 01 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包4)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2024“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21.00万元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区域

4

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4

3500

210000.00

210000.00

舜陵街道、东溪街道(2个乡镇)

三、项目情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设立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2024年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永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防贫机制,探索和创新我县保险防贫的有效方式,重点解决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因产业损失等导致返贫致贫的问题,发挥商业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的良好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系列战略部署,找准保险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创新保险机制、丰富保险产品,为“易致贫返贫对象”量身打造“防贫综合保险”产品,提高“易致贫返贫对象”抵御风险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险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集中保险业优势资源和力量,以全县“易致贫返贫对象”为被保险对象,对上述对象户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因产业损失等导致返贫或致贫时进行保险理赔,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引导保险资源向“易致贫返贫对象”倾斜。发挥保险机构专业管理优势,按照市场规则,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为全县“易致贫返贫对象”提供优质便捷保 险服务。

(二)突出重点、精准帮扶。“防贫综合保险”产品专门针对“易致贫返贫对象”量身打造,重点解决“易致贫返贫对象”因灾、因意外、因病、因学、因产业损失等返贫或致贫问题。

(三)坚持适度、严格监管。做到权利义务相适应,既要兜住因灾、因意外、因病、因学、因产业损失返贫或致贫的底线,又要激发群众发展动力,防止过度保险。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及时兑现理赔。对理赔对象的认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原则。

(四)事前框定、事后认定。参保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但凡达到申报条件的对象因病、因学、困灾、因意外、因产业损失等情况造成致贫、存在返贫风险时,均可申请防贫综合保险理赔。

    四、保险内容

(一)参保人数。按全县农业人口(约78万人)8%(6.24万人)确定参保对象,具体参保对象不事先识别,但覆盖全县所“易致贫返贫对象”。

(二)明确范围。防贫综合保险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群:一是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重病、重残等特殊人群;四是因各种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五是产业失败持续效益得不到保障户,以下简称“易致贫返贫对象”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四)保险方案

1.因病防贫保险:保对象在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住院治疗,或因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而住院治疗的,对个人实际支付的且符合当地基本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当地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还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承保机构按约定负责赔偿住院医疗费用。

自付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

保险金额

2万元以下

30%

每人最高赔付3万元

2万元(含)-4万元

40%

4万元(含)以上

50%

备注:免赔额为500元/人

2. 因学防贫保险:对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识为脱贫不稳定户、非贫边缘户及其他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公立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正式入学就读后,承保机构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予教育补助。

学校类型

救助金上限

备注

双一流大学

4000

被保险人提供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学校证明等材料

全日制本科

3000

全日制专科

2000

3.因灾防贫保险:参保对象因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等原因对其家庭房屋、屋内附属设施及财产(不包含现金及金银首饰)造成损失,对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保险承保机构按约定赔付。

自付(损失)部分

赔偿比例

保险金额

1万元以下

30%

每户最高赔付2万元

1万元(含)-2万元

50%

2万元(含)以上

70%

备注:免赔额为1000元/户

4.因意外事故防贫保险由于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导致参保对象人身伤亡、残疾导致家庭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承保机构按照意外身故4万元/人,意外残疾=4万元/人*伤残等级比例的标准,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赔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伤残等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赔付比例

50%

40%

30%

20%

10%

5.因产业失败防贫保险:参保对象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植物病虫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农作物、林木等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疾病疫病等原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养殖畜禽的死亡,导致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承保机构在农业保险理赔之后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赔付种类

赔付标准

保险金额

备注

粮食作物

250元/亩

每户最高赔付2万元

按种植业受损面积或养殖业死亡数量确定最高赔付限额。

经济作物

300元/亩

禽类

25元/只

畜类

150元/头

6.因其他原因防贫保险:参保对象不符合以上5类保险理赔条件,但因参保对象患经相关乡镇(街道)核查,承保机构认定又确实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承保机构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赔付。

(四)保险金额。由县财政按全县6.24万人、60元/人保障保费补贴374.4万元。

    五、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采取县财政补助形式统一购买“防贫综合保险”。经办保险公司当年赔付总额低于保费总额85%的差额部分,作为下一年度保费,原则上当年赔付总额控制在保费总额85%-90%,对赔付总额超过100%部分由县财政和承保公司各承担50%。

    (二)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原则上“防贫综合保险”项目的保险机构,必须是在我县有相应的基层机构网格、专门工作部门及专业服务人员或有一定农险经营工作经验,能够满足“防贫综合保险”项目服务要求的保险机构。

    (三)理赔程序。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接受报案的主体可以延伸为农村网点。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防贫综合保险”与医疗保险、民房保险、农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优化理赔程序,确保被保险人便捷办理理赔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参与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贫综合保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要把推进“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对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投诉率高的按协议约定取消其合作资格;对“防贫综合保险”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向的问题,督促相关经办保险公司进行整改,问题突出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各经办保险公司要与县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村(社区)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确保“防贫综合保险”工作顺利进行,以达到防返贫和防致贫的目的。

    (三)统一 投保方式。 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负责全县“防贫综合保险”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保险机构按承保份额制作不少5万份防贫综合保险宣传材料,配发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对承保对象、保险方案、理赔方式、理赔程序等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安置点)、合作保险分支机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地讲解“防贫综合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被保险人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注:本项目涉及金额大、群体多、区域广,分成五个包招标,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选择相应的包号进行投标,但兼投不兼中, 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号。评审委员会按照标包号的顺序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名高低,若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参与两个包号投标的,则其后面的包号评审只参与评分,不参与排名,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投标的,可以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技术方案 服务理赔方案

建立并承诺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理赔流程和绿色理赔通道进行评估、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优化,理赔流程清晰,绿色理赔通道有制度保障性的,得20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 企业荣誉 参与扶贫工作

1、投标人从2021年起,在本县区域内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每年度计1分,最高2分(提供县驻村帮扶管理单位证明资料)。

2、投标人从2019年起在本县对口扶贫、贫困人口捐款捐物累计3万元以上的计5分,3万元以下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提供接收款物单位的证明资料)


3 企业实力 偿付能力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综合偿付能力220%(不含)以上的计20分,偿付能力220%-200%(不含)的计15分,偿付能力200%-180%(不含)的计8分,偿付能力在180%(含)以下的计6分。

注: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偿付能力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企业实力 服务网点

投标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在永州市设立分支机构计1分、县区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提供服务网点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 过往业绩 类似业绩

投标人从2019年起,在宁远县范围内承接过防贫或扶贫类似保险业务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20分(提供保单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6 ★ 合同内容 合同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宁远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2024年“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NJZ2024-CG-035

3)项目内容: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地点                

3方式: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委托代理公司各执1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签订合同后原件送达至代理公司或者将合同彩色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455015827@qq.com。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行:

      号: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