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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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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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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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
1 2024年祁阳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1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祁阳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2.本包采购项目预算:包8:884100.00元 二、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1年。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服务要求 1、能够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全环节服务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肥料生产企业等(不包括养殖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拥有堆肥发酵场地≥500平方米(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核实若无履约能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拥有液体粪肥运输车辆1台及以上、固体粪肥运输车辆1台及以上、堆肥翻抛设备1台及以上;固体粪肥运输车辆和液体粪肥运输车辆必需自行安装物联网车载称重系统及自动定位系统,并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信息平台”联网。 2、有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经验,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3、自愿接受试点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4、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5、项目实施前,能够主动与市内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要与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协议; 6、项目实施前,能够主动与市内种植主体对接,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要与中标片区范围内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7、各投标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将监测点监测方案、试验点试验方案作为重点评审依据。 四、实施内容要求 1.粪污收集量及还田面积 (1)八片区(黄泥塘镇、进宝塘镇)0.9866万亩,堆肥还田量不低于4774吨,液肥施用量不低于8191吨,在同时满足堆肥、液肥目标情况下具体以还田要求按量完成。主要施用作物为水稻、油菜、玉米、果树、茶叶和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 标段补贴明细见表 1,试点作物、粪肥种类及试点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进行调整,还田面积和还田粪污量不能减少。
表 1 包号划分、补贴明细及还田要求
还田要求: 1.堆肥:水稻、油菜和玉米地块亩均施用量≧500kg 蔬菜、水果和茶叶地块亩均施用量≧1000kg 2.液体粪肥:亩均施用量≧2000kg 2、成本核算及补贴标准 粪肥还田利用全环节成本包括收集运输成本(含人工工资、燃油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肥料化处理成本(含原材料、辅料、微生物菌剂、人工工资、水电费、厂房设备折旧费、设备维护费等)和施用服务成本(含人工工资、设备折旧及维护费等)。堆肥还田成本核算为435.4元/吨,其中收集102.5元/吨,加发酵菌翻抛处理61.6元/吨,运输111.3元/吨,撒施150元/吨、管理费10元/吨;液肥还田成本核算为 106元/吨,其中发酵菌6元/吨,运输70元/吨,撒施20元/吨、管理费10元/吨。根据 《表1片区划分、补贴明细及还田要求》得出粪肥还田成本核算情况如表2,即完成10.3万亩粪肥还田需资金31109400.00元。
表 2 畜禽粪污处理制肥还田成本运算情况表
财政补助资金为堆肥6661600.00元、液体粪肥2671200.00元,总计9332800.00元,不足部分按“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从养殖主体与种植主体中收取。 3、粪肥质量要求 开展粪肥产品质量抽检。第三方服务组织需对每批粪肥的腐熟度自行抽检,达标后方可下田。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定期抽检,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做到不达标的不下地、农民不接受的不下地。粪肥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应符合以下技术规范。 a.粪污资源处理符合“GB/T36195-201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 b.堆肥应符合“NY/T3442-2019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要求。 c.液肥还田参照“NY/T2065-2011沼肥施用技术规范”要求。 4、技术路径 4.1 固体粪污资源化技术路径 (1)粪污收集转运及存储:市内所有养殖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禁止水冲,最大程度减少粪污排放量。政府引导成立涵盖粪污收集、转运、处理、施肥等服务的公司、合作社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不具备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由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负责粪污全程处理。粪污收集、运输均采用专用型车辆进行,防止扬散、渗漏污染环境。采用进行防渗处理的存储池对固体、液体粪污分开存储,防治地下水污染。 (2)粪污粪肥处理: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直接还田。畜禽粪便(或者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弃物)进入粪肥场(池)后,根据其含水率适当加入谷糠、农作物秸秆、锯末、菌渣等有机物调节水分为50%-65%左右,碳氮比20-40左右,粒径小于5cm,添加0.1%-0.2%的有机物料腐熟剂或者微生物菌剂,利用高温好氧快速粪肥技术,进行槽式或者条垛式粪肥发酵,结合曝气或翻堆等工艺措施加速堆体高温发酵腐熟,温度55℃以上维持时间,条垛式持续时间不少于15天,槽式粪肥不少于7天,反应器粪肥不少于5天。完成高温发酵腐熟的物料尚未完成腐熟,需进行陈化后熟处理,将物料移至陈化棚进行二次发酵,随着粪肥时间推移,粪肥后期大部分有机物己被降解,由于有机物的减少及代谢产物的累积,微生物的生长及有机物的分解速度减缓,发酵温度开始降低,堆体与环境温度接近时即完成粪肥。一般陈化后熟阶段无需翻堆,持续时间陈化约为15-30天,经检测,符合NY/T525各项指标要求后即可包装上市销售。或者进一步添加生物菌剂及功能性成分物料,生产育苗育秧基质、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专用肥等多种功能性基质与肥料,提高有机肥产品附加值。 (3)还田用量:根据土壤肥力,确定作物预期产量,计算作物单位产量的养分吸收量,结合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肥中的养分含量及当季利用率,计算粪肥使用量。耕地使用最高限量为15吨/公顷,果园、茶园不超过37.5吨/公顷,菜园不超过22.5吨/公顷。 (4)施肥方法:基肥采用撒施、条施、环施或穴施。一般水田作物或者密植的蔬菜等作物采用 撒施后翻耕入土,种植行相对较宽而柱距较近的作物适宜采用条施,株行距较大的作物采用穴施,而多年生的果蔬类作物一般在树冠下进行环状开沟施肥。一般果树采用粪肥做追肥,通常采用条施、环施或穴施。 4.2液体粪污资源化技术路径 (1)养殖场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粪污进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制取沼气后,形成的沼液和沼渣进一步固液分离,固体处理方法与粪便相同,经过无害化与粪肥处理后还田施肥。产生的沼液用于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施用,应根据作物需肥量和需水量等因素进行调配;作为灌溉水施用,水质应达到GB5048的规定。 (2)沼液用于水肥一体化灌溉后典型工艺技术如下: 沼液—沉淀—消毒—贮存-配水—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灌溉。沼液达标排放处理技术沼液排放,须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工艺应根据沼液的成分、数量以及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推荐采用生物处理货膜生物反应器等处理技术。典型工艺技术如下:沼液—沉淀—曝气池—稳定塘—膜生物反应器—消毒—达标排放。主要农作物施用方法: ①水稻: a、沼液浸种:可采用一次性或间歇式。间歇式浸种,即在沼液中浸泡一段时间后,空气中晾一段时间,如浸6h晾3h,一般三浸三晾。浸种时间一般为12~24h,然后清水洗净,进行常规催芽。 b、沼液作基肥施用:翻耕前灌入沼液10cm(以不外溢为准),再进行翻耕。作苗肥,早稻和晚稻均可在插秧7d后,田面有水时浇施。作分蘖肥,早稻和晚稻均可在分蘖盛期进行洒施和浇施。水稻处于孕穗、抽穗期、灌浆成熟期不应施用沼液。沼液以不过量施用氮肥为限,不产生二次污染。 ②蔬菜 可作追肥施用。施用方法:定植7d~10d后,每隔7d~10d施用一次,连续2~3次。蔬菜采摘前7d停止施用,其中叶菜类应在采摘前10d停止施用。 ③果树 a、一般用作果树根部和叶面追肥。施用量视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全年总用量以不过量施用氮肥为限,不足养分以其他肥料补齐,采果2~4周前停止施用。 b、沼液肥的使用量:水田施用以水不外溢、旱地以不产生地表径流为限,同时应该兼顾施用前后的降雨情况与土壤湿度,稻田降雨量较大造成排灌困难时不宜施用沼液,旱地降雨或灌溉导致土壤湿度大时不宜施用沼液,缺肥时可通过施用粪肥、有机肥等补充。一般一季作物施肥的沼液最高施用限量为水稻150吨/公顷,油菜110吨/公顷,豆类、薯类作物70吨/公顷,菜地80吨/公顷、果园120吨/公顷,依据土壤水分含量及天气情况多次施用,养分不足时适当补充有机肥或化肥。 5、建立溯源台账 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养殖主体记录粪肥出场量,社会化服务主体 记录运输量和还田服务量,种植主体记录还田作业面积和用量。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各环节台账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及质量。 四、项目实施期间管理 由市农业农业局汇同财政、生环、纪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督察、监管。 五、项目实施期间服务 聘请专业技术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开展堆肥、液肥制作技术指导,为监测点、试验提供技术支持。 六、其他 中标人需为务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2 工作要求 ★1、设立明确的工作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负责人、技术员、资料员需在岗,确保项目各项工作运转。 ★2、要重点建立粪肥还田示范区,示范片具体到村到户,树立示范标牌,标明示范点位置、示范技术模式、示范作物、示范面、主要负责人等,各标段累计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在重要示范点(侧重村)开展送肥仪式、技术培训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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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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