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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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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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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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
4.1 蓝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包 ★ 4.1 采购需求 蓝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四包 第一节 服务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目标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为基础,全面完成我县整县二轮延包试点任务。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坚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尽确”“能确尽确”要求,坚持农户承包地顺延为主原则,制定我县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摸底核实、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等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数据库、完善合同档案整理及扫描、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完善确权信息应用平台、完善合同网签系统数据、对接不动产登记数据等,确保延包成果数据精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开展全面做好二轮延包试点工作验收等工作。 三、项目内容 1.数据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一是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从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中导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按照《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简称《工作规范》)要求,将其加工成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简称《摸底申请表》),交由业主方印发乡村组发放农户,组织农户摸底核实,要求农户自愿申请填报成员、地块现实情况;乡村组延包工作小组组织比对核实和限期收缴上报;业主方组织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开展摸底核实技术服务指导培训。二是整合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数据技术服务。将农户承包地信息无变化的农户数据(含仅成员变化)与有变化(成员、地块)的农户测绘调查数据予以整合,制作出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简称《公示表》);此表由业主方组织印发乡镇、村组公示,逐户与农户核对确认;有纠错的农户《公示表》,收回交技术服务单位修改完善,再印发乡镇、村组与农户确认。三是制定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归户表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位将已完成的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数据加工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简称《归户表》),将此表交由业主方印发乡镇、村组,组织村组发包方和承包方农户签字确认。四是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2.相关技术服务。与相关平台有关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一是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对标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规范》《调查规程》《编码规则》等技术要求,对各标段或各乡镇、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整县范围内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应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二轮延包调查变更数据库,以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数据导入技术准备。二是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以后,对标《数据库规范》与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符合国家网签系统数据标准。三是合同网签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质检之后,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批量创建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账号,将数据加密(国家网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导入网签系统,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可通过网签系统开展在线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工作。其技术培训由业主方组织乡镇、村组工作人员接受技术服务单位培训指导,确保培训到位。四是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据从国家网签系统返回至省级平台,转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由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后信息返回农业农村部门。期间,因技术服务单位原因出现农户承包地信息等有问题的,应由技术服务单位整改并完成。五是与二轮延包试点其他技术服务。六是以上相关技术服务为数据技术服务内容之一,不另核算经费。 3.测绘技术服务。主要内容:一是分类整理摸底核实数据服务。业主方组织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将农户收回的《摸底申请表》予以分类整理,整理出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有变化两类;将有变化的农户《申请摸底表》交由技术服务单位整理后形成调查清单。这期间,村组延包工作小组根据摸底核实工作中农户反映的延包问题,制定公示延包方案(草案),按要求召开成员大会议决并报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审查。二是比对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征地等数据服务。根据业主方从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如宅基地建房、征收征用减少耕地、农户分户地块分割等改变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的,开展对农户承包地已改变地块信息与未改变承包地块信息比对,制作农户承包地测绘调查数据改变情况对照表。三是农户申请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技术服务。业主方组织乡镇、村组将应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承包地清单,按照延包方案要求,由技术服务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农户自留地、菜园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四是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根据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将上述二轮延包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交由相关方整合成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公示表》。五是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六是数据技术服务以实测形式更精准,图解法也可以,必须现场指界到位。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导出、整理等,技术服务单位确定、资料收集整合、信息核对、资料印发、部署开始试点等工作; 2.2025年3月底前,完成摸底数据归类统计、调查测绘、数据整理公示、合同签订、与不动产对接及证书发放情况数据返回等; 3.2025年5月底前,完成档案资料收集、资料分类等工作。 4.2025年6月底前,接受省市验收。 5.验收后,组织乡镇村组自行开展“回头看”(原则上3个月以内)。 6.二轮延包试点任务完成时限为1年;任务完成后,技术服务项目单位纠错等免费服务1年。 五、技术要求1.质量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 号)《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 2)数据成果技术标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35958-2018);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2.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采用Shape fi1le格式; 栅格数据采用IMG或TIF格式; 属性表数据采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的mdb格式;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采用WORD、WPS、EXCEL、PDF格式;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采用PDF或JPG格式; 元数据采用XML格式。 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a),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界址线边长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六、项目成果及验收办法(一)项目成果 1.调查成果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图;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④承包户户籍信息资料(新增或变更部分);等等。 2.数据库成果 二轮延包汇交标准格式(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数据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数据库成果。 (二)验收办法 供应商需接受蓝山县农经站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县级自查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节 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人:蓝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3、付款方式:项目按作业量完成验收后,按各包中标金额结算。 4、服务期限:1年。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①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仪器设备费、交通伙食费、住宿费、技术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中标人须保证自身的财产、人身安全等),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及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间约定。 6、测绘成果版权 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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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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