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包名:第一包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包概述:新建烤房设备及维修烤房配件项目
是否资格预审: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需求是否可变:否
本包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0%
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 低报价比例:15%
低报价供应商澄清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有效期:90天 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供应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付款约定:待烤烟设备运行正常:5%,签订合同后:30%,货到安装后:65%
本包设置的低报价比例在评标时,若评委会认为比例设置不合理,将不进行低报价评审,若认定比例设置合理,将进行低报价评审,低于比例的报价供应商若未能提供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说明其低报价的合理性,将予以淘汰。
本包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供应商需按本行业判断和声明自己的企业类型(大中小微类型企业))
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开标的是法人本人,需上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 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 以上5条,除第3条外,其余第1、第2、第4、第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定资格 )本包只接受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司公章),使用投标工具时可以自行下载模板。】
优惠设置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节能产品享受技术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节能产品享受报价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报价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技术比例加分优惠,优惠比例为5%
对于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小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监狱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微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中型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对于完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残疾人企业不享受总报价减免优惠
注意:供应商只能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之间选择一种获得优惠,不可同时享受优惠
报价分 50分 本包最高分50分。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
商务分 20分 其他需求(售后培训)最高分10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技术培训安排、维修及保养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措施、服务网点信息、响应时间(设备出现故障,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常驻服务人员(承诺在为本项目配置2名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全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内容。 在满足响应时间、常驻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不满足则售后服务不计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计10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计6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可行性不高的计2分;无方案的,计0分。
其他需求(过往业绩)最高分10分。 上传投标人在2020年1月起至今具有同类合同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10分; (所有同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结算发票,缺其中一项不计分,时间计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每一份中标通知书得1分,以此类推)。
技术分 20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10分。 散热器整体换热效率高于50%的计1分,每增加1%加1分,此项最多计10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5分。 投标人具有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农机品牌的计5分。
其他需求(技术方案)最高分5分。 投标人提供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技术力量配备、供货实施流程、供货周期、零配件及原材料采购方案、生产方案、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验方案、包装运输方案、设备的安装调试方案、供货保证措施及供货应急响应预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计5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计2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可行性不高的计1分;无方案的,计0分。
偏离分 10分 偏离检查项(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一般技术参数)最高分4分 本包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一般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1分,最多扣4分
偏离检查项(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最高分6分 本包未进行评分设置的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
整包偏离淘汰
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 采购品目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是否只接受环境标志/节能产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审批编号 货物样图
1 7号风机 A02052002-轴流风机 350 130 45,500

7号风机: 使用7号轴流风机,叶片数量4个,采用内置电动机直联结构。叶片的截面形状为机翼型。叶轮由压铸铝合金叶片和压铸铝合金轮毂组成,叶轮按JB/T 9101要求进行平衡校正,平衡精度不低于G4.0。铝合金铸件质量符合GB9438的规定。铸件的内、外表面光滑,不得有气泡裂缝及厚度显著不均的缺陷。风机叶片及轮毂材料选用ZL104铸造铝合金。符合GB/T1236、GB/T3235、GB755、GB756、GB/T1993。电机用F级,转速960~1450r/min。风量16000~22000 m3/h,耐高温高湿,风压170Pa~260Pa,轴承润滑滴点温度≧200℃,电机允许电压波动±20%。;

2 烤房专用7号电机 A02060199-其他电机 1,000 130 130,000

烤房专用7号电机: 1.5KW/2.2KW,采用额定电压为380V的6/4极三相低高速电动机,电机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级IP54,电压宽源,304V~456V能正常使用,符合GB/T221、GB/T15575、GB?4826、GB?12665、GB1032、GB?9651-88、GB/T2658、JB/T7118、GB/T7345、GB/T14711、GB/T18211要求。;

3 自控仪(温湿度控制设备) A02109900-其他仪器仪表 855 512 437,760

自控仪(温湿度控制设备): 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418号)和《新田县烤烟办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群烤房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和育苗工场建设规范以及烤房适用新型烟夹制造规范的通知》(湘烟办综[2011]170号)文件要求。温湿度控制设备包括:主机一个、传感器线束一套。主机机箱采用阻燃等级达到民用V-1级的ABS塑料,模具成型。显示屏采用168*92mm段码LCD;电压输入范围:220V±20%;设备能在环境温度0℃~55℃(装烟室内部件0℃~90℃),相对湿度45%~95%条件下正常工作。预留两个RS485接口,支持Modbus(RTU)协议,可实现组网集中控制。干球和湿球温度传感器采用DS18B20数字传感器。温度测量范围0℃~99.9℃,分辨率±0.1℃,测量精度±0.1℃。;

4

(核心产品)

金属封套隧道式供热设备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12,000 138 1,656,000

隧道式炉体: 1.所有金属外表面焊接部位选用与母材一致的焊材进行焊接, 保证 所有焊缝严密、平整,无气孔无夹渣不漏气,机械性能达到母材性 能。当高等级母材与低等级母材焊接时,须选用与高等级母材一致 的焊材。;

隧道式炉体: 9.对接装置耐酸钢厚度4.0mm,中间压制10mm×40mm石棉绳密封。;

(重要) 隧道式炉体: 8.炉门Q235钢厚度≥3.75mm ,采用一次压制成型制作,内侧先衬10mm厚岩棉隔热层,再浇筑50mm保温隔热浇筑料。 ;

(重要) 换热器(5-4-5-4 型): 规格: 1140mm×880mm×658mm 1)金属换热管 a)换热管采用0Cr19Ni9不锈钢材质,厚度1.5mm,外径 114mm;按 4层从下至上5-4-5-4排列布局,合计18根换热管。 2)火箱内壁、火箱外壁 采用耐硫酸露点腐蚀钢材质,厚度4.0mm,一次性冲压拉伸成型加 工, 均开有从下至上为 5—4—5—4排列的4层共18个φ115mm圆形开口。 3)清灰门、烟气隔板、火箱烟气管道 按照原国烟办综﹝2009﹞418号文件要求制作。;

隧道式炉体: 2.新型金属隧道式供热设备上所有紧固件必须做发黑或镀锌处理,锁紧轮需做防锈处理,以保证产品在长期是使用过程 中的抗氧化性。;

隧道式炉体: 3.金属外表面均采用耐500℃以上高温、抗氧化、附着力强的烤漆防腐处理。;

隧道式炉体: 4. 金属隧道式炉体内径1115mm,长度1595mm,炉膛容积为1.38m3。;

隧道式炉体: 5.非金属隧道式炉膛由黏土质特形耐火砖组成,采用榫卯方式用耐高温粘合剂砌筑成圆柱形,预留烟气出口和对接口。;

(重要) 隧道式炉体: 6.金属封套0Cr19Ni10不锈钢厚度1.2mm,辊压制成,材质标准参照《GB/T 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 装配后不漏气不变形。筒体内侧压制深度8mm,宽度16mm,间距45mm的加强筋;封板采用厚度1.5mm的Q235热板制作,封板与封套通过旋压设备旋压密封处理,通过烤漆工艺喷涂银色高温油漆,封板内壁浇注厚度50mm的隔热保温材料。;

隧道式炉体: 7.烟气管道耐酸钢厚度4mm,烟气管道外壁均匀焊接厚度4mm的耐酸钢表面散热片。;

5 冷风门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170 102 17,340

冷风门: 内尺寸800mm×300mm;边框使用25mm×70mm×1.5mm方管,四个角均为90°,转动风叶采用厚度1.5mm冷轧钢标准板并设冲压加强筋。;

6 百叶窗 (排湿窗)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90 102 9,180

百叶窗 (排湿窗): 规格400mm×400mm,在排湿口安装排湿窗,排湿窗应设置8个铝合金叶片,叶片厚度0.5mm,外框应采用25mm×25 mm×1.2mm的铝合金方管焊接成型,要求表面处理光滑、无毛刺。;

7 鼓风机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160 102 16,320

鼓风机: 正压助燃 1)离心式,钢板外壳,B级绝缘,额定电压220V,允许波动±20%。;

鼓风机: 3)电动机控制回路具有保护措施。插座安装可靠,电动机连接到插座的连线绝缘性能好,不漏电,具有防雨措施。;

鼓风机: 2)额定功率150W,额定频率50Hz,风压≥490Pa,风量≥150m3/h。;

8 装烟室对开大门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2,000 153 306,000

装烟室对开大门: (1)门框。外尺寸:2800mm*3350mm;钢板厚≥1.5mm压制成型的热镀锌异型钢或50mm×50mm× 1.5mm热镀锌方管。;

装烟室对开大门: (4)中空玻璃技术要求:厚度偏差≤1mm,长度偏差≤1.5mm,宽度偏差≤1mm,对角线偏差≤4mm,使用铝间隔框时须去污进行阳极化处理,干燥剂的质量、规格、性能必须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

装烟室对开大门: (3)材料规格:铝合金外框,16mm(5+6+5)中空钢化玻璃,玻璃厚度5mm,无色透明。;

装烟室对开大门: (2)组成:为中空保温玻璃。;

装烟室对开大门: 大门观察窗 (1)尺寸规格:净空尺寸800mm×300mm。;

装烟室对开大门: (3)门扇包边:门扇贴竖向门框一侧采用厚度≥1mm热镀锌钢板U型折件包边。;

装烟室对开大门: (2)门板:厚度50mm彩钢复合保温板,彩钢板厚度≥0.375mm,基面镀锌,夹芯为聚苯乙烯,密度≥13kg/m3。最大外围宽2800mm、高3350mm。;

9 观察窗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103 102 10,506

观察窗: (2)材料规格:热镀锌折件外框,16mm(5+6+5)中空钢化保温玻璃,玻璃厚度5mm,无色透明。;

观察窗: 隔热墙观察窗 (1)尺寸规格:净空尺寸1800mm×300mm。;

观察窗: (3)中空玻璃技术要求:厚度偏差≤1mm,长度偏差≤1.5mm,宽度偏差≤1mm,对角线偏差≤4mm,使用铝间隔框时须去污进行阳极化处理,干燥剂的质量、规格、性能必须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

10 循环风机检修门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240 102 24,480

循环风机检修门: (1)门框。规格尺寸:不含外框净空尺寸1030mm×630mm,外框尺寸为1110mm×710mm,门框采用冷轧热镀锌板钢板。门框连接方式:焊接,焊缝经抛光处理,确保焊接处光滑平整,门框对角线误差不超过4mm。门框与墙体连接孔:在门框外侧相应位置预留安装板,门框与墙体可以经预安装板通过膨胀螺栓等方式牢稳连接。;

循环风机检修门: (2)门板。门板夹芯为聚苯乙烯,密度≥13kg/m3。;

循环风机检修门: (3)附件。合页、插销等都须采用不锈钢材质,确保检修门开关灵活方便。;

11 清灰门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410 102 41,820

清灰门: 左清灰门规格910mm×510mm;右清灰门规格910mm×710mm 彩钢板基板为镀锌基板,外加防护涂层,厚度0.376mm,夹芯材料应为岩棉保温材料,厚度50mm,密度80kg/m3。 门框应采用热镀锌Z型钢板折件,厚度1.2mm。 采用三元乙丙U型侧泡密封条。门板与门框内侧挤压式密封。 采用高80mm、厚度1.2mm的不锈钢铰链。 采用长度为 100mm、厚度1mm的不锈钢插销锁扣,配置不锈钢折叠拉手。;

12 非金属用-炉门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1,500 57 85,500

非金属用-炉门: 1、炉门:主副炉门各一套,材质为JNS钢加隔热材料内衬,4mm厚;防腐处理加整体隔热材料内衬,含内衬总厚度50mm,面积为0.34m2/张。耐火材料符合YB/T5106-1993要求。;

非金属用-炉门: 2、包含耐火水泥1包(25公斤),铝酸盐水泥;粗骨料1包(50公斤),高铝质耐火材料;细骨料1包(25公斤),高铝质耐火材料。;

13 高温胶泥 A02260500-烟用烘烤机械 565 300 169,500

高温胶泥: 高温胶泥20公斤/桶,耐高温复合结合剂。;

其他评审要求(需求)
序号 需求类型 需求名称 需求描述
1 技术方案 供货方案

投标人提供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技术力量配备、供货实施流程、供货周期、零配件及原材料采购方案、生产方案、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验方案、包装运输方案、设备的安装调试方案、供货保证措施及供货应急响应预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计5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计2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不高的计1分无方案的,计0分。


2 过往业绩 业绩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起至今具有同合同业绩的每个1分,最高计10分;(所有同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结算发票,缺其中一项不计分,时间计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每一份中标通知书得1分,以此类推)。


3 ★ 合同内容 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货到安装后付货款的65%,待烤烟设备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管理部门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行:

                    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第二节

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新田县烤烟事务中心

甲方地址:新田县行政中心七楼

第五章第二节

1.2(6)项

项目现场

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章第二节

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按合同规定交验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调试等直至质保期完成

第五章第二节

9.2(1)项

质量保证期

1

第五章第二节

9.2(3)项

响应时间

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第五章第二节

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货到安装后付货款的65%,待烤烟设备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第五章第二节

14.2(5)项

伴随服务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第二节

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第五章第二节

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4 技术方案 产品选型

散热器整体换热效率高于50%的计1分每增加1%加1分,此项最多计10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技术方案 技术实力

1投标人具有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农机品牌的计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计分。


6 售后培训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技术培训安排、维修及保养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措施、服务网点信息、响应时间(设备出现故障,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常驻服务人员(承诺在为本项目配置2名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全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内容。

在满足响应时间、常驻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不满足则售后服务不计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计10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计6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不高的计2无方案的,计0分。


备注:
★表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