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选定)合同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直选定)合同

合同编号:

框架协议编号:

采购人(征集人):

乙方(供应商):

合同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人正式确定乙方为宁远县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及概算评审购买咨询机构服务入围供应商之一,可以承接宁远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研及概算评审咨询服务业务。

二、服务期限:两年,自2026    日至2027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委托:

1、采购人在入围供应商中原则上按照成交排名顺序(并酌情考虑专业优势)确定乙方承接项目服务的顺序。如果乙方有两个项目未完成时,不再承接新的项目。

2、乙方需与业主单位签订具体咨询项目委托单。

四、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对乙方承接的可研及概算评审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3、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可研及概算评审业务考核办法和优胜劣汰管理办法。

4、及时与乙方签订服务协议,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履行可研及概算评审服务义务,认真履行承接可研及概算评审服务。

2、应依照约定和规章妥善保存服务项目的相关资料,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抽查、调阅等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遵守采购人建立和不断完善的相关可研及概算评审业务考核办法和优胜劣汰管理办法和投标文件中的一切承诺。

4、提供为采购人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人员发生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报备)。

5、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采购方的违约行为。

六、质量保证及要求:

1、乙方应认真按照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开展可研及概算评审服务工作,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确保服务质量。

2、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乙方如发现员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给采购人

3、未经采购人同意,乙方不得将可研及概算评审服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否则取消入资格。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

1、结算方式:以财政年度安排预算为准,单个项目服务费根据湘建价协〔2016〕25号文,附表2.2.2费率,按照50%折算。费率计算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如投资额为7200万元的项目,评审服务费为:500万*0.8‰+1500万元*0.5‰+3000万元*0.4‰+2200万元*0.3‰=3.01万元,其中可研报告评审费占项目评审费的40%,概算评审费占项目评审费的60%。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5万元封顶,其中可研评审费2万元封顶,概算评审费3万元封顶。

2支付方式:经采购人确认完成度的工作量,按度支付。

八、违约责任:

在服务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超时、质量误差或举报投诉的,经采购人查实确属乙方责任的,按宁远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及服务要求执行。

九、协议补充和修改:双方同意在服务有效期内,如果政府投资项目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管理办法发生调整的,一律按变化或调整后的要求执行,不再补签协议。

十、未尽事宜: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协议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以下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项目采购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框架协议文件

7)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性文件

十二、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财政监管部门执一份。

 

采购人(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